豫残联直〔2016〕1号
关于在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党员走访慰问和特困党员救助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总支):
根据省委省直工委《关于在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省直机关党员走访慰问和特困党员救助活动的通知》(豫直发〔2016〕1号)文件要求,省残联机关党委将在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对特困党员和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并申请省直机关特困党员救济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各党支部(总支)要采取全面调查与平时掌握情况相结合的办法,对所属特困党员进行调查摸底,及时申报:
(一)走访慰问对象。慰问对象主要包括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因老、残、病、灾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慰问的党员。
(二)救助对象。家庭人均月收入520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党员即可申请省委省直工委救助:
1.下岗失业尚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党员;
2.所在事业单位经营困难,连续半年以上没有领取工资的党员;
3.家庭人口多且多数成员无固定收入或未享受低保待遇的离退休党员;
4.遭遇突发性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负担过重、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支部(总支)要把做好党员走访慰问和救助工作作为检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本着以人为本和对党组织、对特困党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党员走访慰问和特困党员救助的申请工作。
(二)严格标准,公开公正。要严格按照救助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确定救助对象,不准搞“人人沾光,个个有份”,上报的特困党员不得再以特困职工的名义重复申请补助。可视情况对申请救助的党员情况进行公示,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正。
(三)创新完善,形成机制。要建立救助动态管理制度,完善特困党员管理台账,对所属特困党员实行动态管理;深入开展结对救助活动,动员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帮困救助活动,把定期救助与临时救助相结合,既要给特困党员“输血”,更要帮助其增强“造血”功能,帮助特困党员尽早解困、脱困。
(四)抓紧落实,及时到位。请各党支部(总支)如实填写《省直机关特困党员救助申报表》,于2016年1月12日前汇总上报至机关党委(1715房间)。未按要求申报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温伟;联系电话:60856159。
附件:省直机关特困党员救助申报表
中共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6年1月8日
附件
省直机关特困党员救助申报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年龄 |
入党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家庭人口数 |
人均月收入(元) |
有何特殊困难 |
帮扶负责人 |
1 |
杨婧 |
省残联 |
干部 |
34 |
2007.04 |
2007.06 |
5 |
1000 |
患重病治疗 |
张品 |
2 |
李刚 |
省残疾人 综合服务中心 |
副主任 |
46 |
1995.06 |
1990.12 |
3 |
3000 |
妻子患恶性肿瘤(术后现在治疗)孩子上大学,父亲脑梗后遗症,经济负担很重 |
陈道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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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共2人 |
联系人:温伟办公电话:60856159手机号码:18503802665 |
注:请务必填写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没有确定帮扶责任人的不得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