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备案的公告 来源:河南省残联 发表时间:2023-04-06 【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449 派遣残疾人就业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劳务派遣残疾人备案及动态监控办法〉的通知》要求,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派遣残疾人就业的劳务派遣单位要登录https://abllwrz.henancjr.org.cn/lwpq/,对上年劳务派遣残疾人情况进行备案。未备案的劳务派遣残疾人信息无法在联网认证系统录入,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审核时应不予认定。 2023年4月3日 关于劳务派遣备案系统的操作说明.docx <<上一页